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民权县金联投融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华科电器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Q410002240002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06-03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06-18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民权县金联投融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华科电器有限公司债权 | ||
评估价值: | 928300元 | 评估机构: | 河南新卓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新卓咨报字[2024]第0502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08 |
核准(备案)机构: | 民权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4-05-30 |
核准(备案)号 : | |||
债务人姓名 | 河南华科电器有限公司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民营 |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 | 张书林 |
债务人注册地址 | 民权县产业集聚区 | 债务人经营范围 | 铸铁金属件冷凝器、蒸发器加工销售;家用电器及配件销售。 |
本金金额(万元) | 185.66 | 利息(万元) | 90.32 |
费用(万元) | 1.19 | 债权总额(万元) | 277.17 |
债权现状 | 尚未进行诉讼 | ||
债权担保情况 | 保证人为:民权县金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张蔚华、赵新颖,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人为河南华科电器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重大事项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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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拟转让的债权尚未进行诉讼,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等的风险,转让方按照截至基准日的债权现状进行转让,债权接续的原始文件由意向受让方至转让方处查勘,相关交易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拟转让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 (2)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公告中载明的金额可能因计算误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政策限制或其他原因导致不完全一致,标的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3)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4)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5)标的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 (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8)原债权人对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存在瑕疵,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9)标的债权中借款人、保证人存在涉诉、被执行、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个别担保人存在无法联系到的情形,存在不能足额清偿债权的风险; (10)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取得执行证书也不能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等情形; (11)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后的利息或罚息、复利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2)标的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并可能致使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无法享有全部或部分债权;; (13)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14)可能存在败诉等诉讼风险; (15)其他致使受让方无法实现标的债权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的情形。 3.债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除国家规定必须由转让方缴纳的税费外,其他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债权转让通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新卓咨报字[2024]第0502号。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民权县金联投融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宋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421689726767X | 企业性质: | 国有控股公司 |
住所: |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南华大道南侧 | ||
批准单位: | 民权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民权县金联投融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66285738、0371-66285739 |
中心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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