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网上交易公告
汕公资产权【2024】49号(网)
招租方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分行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汕头市南澳后宅镇东段海滨广场B座车库等3项招租项目,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实施网上交易:
一、交易项目
(一)招租标的
标的1:汕头市南澳后宅镇东段海滨广场B座车库招租(标的编号:CQ2449B083);建筑面积:23.76㎡;用途:车库;现状:闲置;租期:5年;5年租金起始价:17100元;加价幅度:180元,保证金:1800元。
标的2:汕头市南澳后宅镇东段海滨广场B座车库招租(标的编号:CQ2449B084);建筑面积:17.42㎡;用途:车库;现状:闲置;租期:5年;5年租金起始价:13560元;加价幅度:150元,保证金:1500元。
标的3:汕头市龙湖区丹霞庄西区金龙苑车库招租(标的编号:CQ2449B085);建筑面积:25.74㎡;用途:车库;现状:闲置;租期:5年;5年租金起始价:21000元;加价幅度:210元,保证金:2000元。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标的1:汕头市南澳后宅镇东段海滨广场B座车库招租(面积:23.76㎡);用途:车库;现状:闲置;租期:5年;汕头市铭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汕铭资评报字【2024】第40号)对该房产1年租金评估值为3420元。
标的2:汕头市南澳后宅镇东段海滨广场B座车库招租(面积:17.42㎡);用途:车库;现状:闲置;租期:5年;汕头市铭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汕铭资评报字【2024】第40号)对该房产1年租金评估值为2712元。
标的3:汕头市龙湖区丹霞庄西区金龙苑车库招租;建筑面积:25.74㎡;用途:车库;现状:闲置;租期:5年;汕头市铭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汕铭资评报字【2024】第39号)对该房产1年租金评估值为4200元。
二、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竞投人资格要求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三、竞投人参与交易流程
(一)务请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区域首页点击交易系统或通过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入)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点击国有产权提交竞投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投资格。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54-88572081。
(二)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的报价期限内,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
(三)竞得人需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交易合同。
四、交易活动日程安排
(一)申请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16时。
(二)网上自由报价期:2025年2月13日10时至2025年 2月14日10时。
(三)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2月14日10时。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2025年2月17日当天工作时间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0754-88179724)
(五)签订交易合同时间:需于2025年2月28日前(工作时间)。
(六)需查看标的物的,请于2025年1月26日17时前与招租方预约联系,电话:0754-88361044。
五、交易须知
(一)竞投人在参加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前,应当知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粤政数〔2023〕2号)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产权交易规则,详细阅读《产权网上交易竞价公告》《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等交易文件。同时,竞投人应自行了解招租标的的实际情况,对招租标的进行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招租标的的实际情况、用途、功能及现状,竞投人提交竞投申请即视为已履行了上述行为,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相关交易规则,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二)竞投人应按本项目《产权网上交易公告》交易流程及交易活动日程安排参与交易。
(三)竞投人通过竞价被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确认为最高竞价人后,应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出租合同》。由于特殊原因,竞得人确实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出租合同》的,需向招租方说明原因,征得招租方同意;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承租权,招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招租方处置通知,将竞投保证金直接划转招租方处置,造成招租方损失的,竞投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竞投人通过竞价被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确认为最高竞价人后,因其自身原因无法确认交易结果的,招租方有权没收其竞租保证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据招租方处置通知,将交易保证金直接划转招租方处置)。
(四)招租房产租期为5年,招租标的租期自移交之日起计算。出租方在签订《出租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标的交付承租方,具体时间由交易双方在《出租合同》约定。
(五)租金按年收取,承租方在签订《出租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需缴交首个年度的租金和3个月的履约金。若竞得人无违约行为的,招租方于租用期结束且双方结清有关债权、债务,办妥一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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