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5-JW23-W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家用电器物资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W23-W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1.5P挂机空调 | 详见清单 | 详见 清单 | 台 | 286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 重庆市渝北区。待确定供应商后,再提供详细送货地址。 |
|
2 | 3P柜机空调 | 台 | 133 |
| ||||
3 | 燃气热水器 | 套 | 133 |
| ||||
4 | 电视机 | 台 | 18 |
| ||||
5 | 电冰箱 | 台 | 18 |
| ||||
6 | 电热水壶 | 个 | 18 |
| ||||
7 | 空调管备件 |
|
|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162.4013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文章推荐:
【通知公告】【比选公告】遂宁分院2025年空调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
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本部视频会议终端等物资采购询比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