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比质比价公告
1. 比质比价条件
本比质比价项目铜坑矿业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质比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比质比价,项目编号:HXZC铜坑CG202507004。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铜坑矿业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广西河池南丹县大厂镇铜坑矿业
采购范围:铜坑矿业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包括铜坑机关食堂、东副井食堂、井下405食堂、车河保健一食堂、车河保健二食堂,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炉灶类、蒸烤类、冷藏冷冻类、洗涤类、调理类等39项设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820000元(含13%增值税)。
供货期限:收到货物采购清单后10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为:广西河池南丹县大厂镇铜坑矿业(铜坑、车河仓库)。
产品生产日期要求:提供的产品须自生产之日起一年以内。
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产品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如:GB 16798-2023 《食品机械安全要求》,QB/T 4499-2023《商用电磁灶》,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SB/T 10697-2012《商用电汽两用蒸饭柜》,GB 7000.1-2007《灯具 第 1 部分:总则和一般要求》,GB/T 40355-2021《不锈钢真空保温容器》,T/XYZL 03-2021《不锈钢水塔》,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
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相关要求”。
质保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相关要求”。在质保期内(到货检验合格之日起算)产品质量问题实行包换、包退,所需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质比价报价人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报价人,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设备。
3.2信誉要求:
(1)报价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报价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列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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