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16日 14:09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华实验中学家用电器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沧州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新华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16日 14: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1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8966790 | ||
采购单位 | 沧州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西路与建设南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20267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浩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恒大城A区2幢1单元6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8966790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HC-2022-XHB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华实验中学家用电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按照沧州市政务云系统迁移统一安排,计划于2022年9月16日17:30起将沧州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从沧州政务云老平台迁移至新平台,迁移期间系统需停机。停机时间:2022年9月16日17:30至2022年9月25日17:30,期间所有交易项目延期进行。现进行以下更正: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9日09点30分更正为2022年09月28日10点30分。注:以上内容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下载的澄清文件为准,原招标文件作废。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沧州市新华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585862;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8966790。2、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沧州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本级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西路与建设南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0317-2026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浩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恒大城A区2幢1单元603室
联系方式:0317-896679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振
电 话:0317-896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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